北京集团公司组建要求条件
集团公司如何组建费用多少
集团公司,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,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,以母子公司为主体,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,由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。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,是指拥有众多生产、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。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,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,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。
《公司法》中并没有“集团”一说,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。但是在现实中,我们常常看到某某集团公司的名头,其实这不过是多个公司在业务、流通、生产等等方面联系紧密,从而聚集在一起形成的公司(或者企业)联盟罢了。另外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,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,这样,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“血缘”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,颇类似于当中的集团军。
集团公司组建要求:
1.需要一个母公司+5个子公司(子公司须为独立)
2.母公司必须控制51%的股份才被称作子公司
3.母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
4.母子公司加起来注册资金为1亿
5.资料齐全后,办理时间为3周左右
申请企业集团登记注册应提交文件、证件
--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登记注册书-----
---由集团全体成员签署的企业集团章程----
----企业集团成员提交加盖本企业公章的《营业执照》复印件----
-----母公司(**企业)对集团成员企业的持股证明或出资证明----
------《名称(变更)预先核准申请书》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 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----
-------《*(委托)书》----
---------参股企业及其他成员企业提交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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